3月23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导组赴大连督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督导组在大连工作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大连市及14个市直法治督察整改重点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深入街道(乡镇)面对面征求区(市)县、街道(乡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4个拟出台文件的意见建议。
督导组对大连市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政治站位高、行动迅速、举措详实、统筹有力,并取得初步进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法治督察整改工作。要把法治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高标准完成,不要当成常态化工作,更不能以日常工作应付了事。二是
进一步强化方案整改,切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地。各区(市)县、各单位要按时限要求迅速印发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能拖沓延误。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准确抓落实,严禁断章取义,不能随便搞变通,出现类似的问题,要立即叫停,坚决整改。三是
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按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都有明确的领导责任、分管责任、部门责任和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检验标准。要盯住责任人,逐项按照时限抓落实。四是
进一步规范整改要求,切实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要制定全市统一的整改规范,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有明确要求的,要全面遵循和落实;对没有明确要求的,要及时自行明确。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蹄疾步稳抓整改。五是
进一步提高督导指导能力,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督导指导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对各项整改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既要善于发现问题,也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要抓住问题整改及措施落实这个根本,不犹豫、不拖延,充分调动所有责任主体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统筹推进中,形成整改工作合力。